(一)选调范围。马关县内公办学校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在职在编教师。
1.城区学校在编教师不能参与城区空缺岗位学校竞聘。
2.县教体局教研室、县教体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岗位面向全县内所有公办学校选调。
3.乡镇中心学校和独立中学学校副校长及以上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4.拟选拔到马关县第一中学跟岗培训人员、报名参加马关县第二中学(新建)公开选拔跟岗培训人员、不得参加城区学校空缺岗位的选调。
(二)免竞聘范围。根据马发〔2011〕43号文件“教学成绩连续三年居全县第一名的教师,可以免于竞聘,直接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的规定,教体局根据本人申请,按需要进行调配,不受名额限制。
(三)选调条件
1.县教体局教研室
参加县教体局教研室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身体健康。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高中教研员岗位:从事高中教学5年及其以上且现仍在相应的高中教学岗位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本校同台阶平均分(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
初中教研员岗位:从事初中教学5年及其以上且现仍在相应的初中教学岗位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县平均分(一个学期兼任两个及以上统考科目的,就高不就低)。2018年从乡镇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的教师,顶岗期间每学期的教学成绩必须在县均分及以上。
小学教研员岗位:从事小学数学教学5年及其以上且现仍在相应的教学岗位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县平均分(一个学期兼任两个及以上统考科目的,就高不就低)。2018年从乡镇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的教师,顶岗期间每学期的教学成绩必须在城区学校同年级同科目均分及以上。
2.县教体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参加县教体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选调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体育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二级以上裁判员证或社会体育辅导员证,组织参与过乡镇及以上体育赛事或大型活动。
(4)身体健康。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县一初、县民中
参加县一初、县民中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中学教学5年及其以上,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应。
(2)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县平均分,(一个学期兼任两个及以上统考科目的,就高不就低)。上非统测科目的教师,应承担相应教学工作量。2018年从乡镇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的教师,顶岗期间每学期的教学成绩必须在县均分及以上。
(4)身体健康。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4.县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
参加县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5年及其以上,专科以上学历,幼教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县平均分(一个学期兼任两个及以上统考科目的,就高不就低)。上非统测科目的教师,应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4)身体健康。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5.马关县一小、二小、三小、四小
参加马关县一小、二小、三小、四小选调考试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教5年及其以上,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其他岗位专业相对应。
(2)年龄在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六个学期中(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出学习培训、产假、特殊疾病等原因教学成绩不足六个学期的往前推算),所任教学科至少有四个学期成绩高于县平均分(一个学期兼任两个及以上统考科目的,就高不就低)。2018年从乡镇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的教师,顶岗期间每学期的教学成绩必须在城区学校同年级同科目均分及以上。上非统测科目的教师,应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4)身体健康。近三年履职考核合格,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马关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一票否决”条款的。
2.出现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4.近三年履职考核,出现一次及以上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所任教班级辍学率超过1.8%的。
7.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通报问责及以上处理的。
8.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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